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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师生参加全国、全省中小学电脑作品评选和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NOC)组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3-02 14:43:23  作者:   来源:当阳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218  文字大小:【】【】【

当阳市教育局文件

 

当教普[2010]5

 


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师生参加全国、全省中小学电脑作品评选和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NOC)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小学电脑制作作品评选”暨“第四届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通知》(鄂教基[2009]3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市中小学师生各项目参赛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市所有小学、初中、高中、特殊学校、幼儿园等在校学生和教师以及局属单位教管、教研人员等。

二、参赛项目

(一)电脑制作项目:分小学、初中、高中组织作品,包括①电脑动画②电脑绘画③电子报刊④网页制作⑤艺术设计⑥程序设计等项目。

(二)NOC竞赛项目

1、电脑作品:主题网页、电脑动画、漫画创作、DV短片创作。

2、网络学习:网络中文、网络英语、敏特英语学习能力竞赛、应用数学、虚拟机器人等。

3、发明创新:非教育类创造发明、教具学具和教学仪器创新项目、机器人创新设计、环保小卫士智能机器人竞赛等。

4、教师项目: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课例、论文(含教育叙事)、课件(含基于教学的游戏)、ScienceWord电子教案、教育主题网站(含个人博客)、非教育类创造发明、教具学具和教学仪器的创新、机器人创新设计等。

三、活动程序及时间安排

整个活动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环节分别进行,我市初赛活动环节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00912月,成立组委会,并上报省教育厅。

220091225201035前,NOC参赛学生报名。

32010310前,下发《初赛考核大纲》及学生参赛编号,各校组织学生初赛训练;

42010310319,参赛学生以校为单位进行初赛;

52009325前,师生准备复赛作品,并上报学生复赛作品及教师参赛作品名单。

四、具体要求

1、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组委会,制订计划,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活动各环节有条不紊地实施和落实。全市活动领导小组和组委会由市教育局副局长曹孙勇、市教育局教育科科长许成、市电教仪器站站长宋万明、副站长王清泉、教研员李成勇、赵雪峰、李平等同志组成;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参赛的各项事宜;要充分认识到参加竞赛的重大意义,积极为学校师生创造条件;学校要安排专人对参赛学生进行辅导和训练,力争在活动中取得好成绩。

2、要加强宣传,严格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认真做好参赛师生的报名组织工作。各学校不得强行组织学生参加竞赛活动,对不具备参赛条件的学校和师生,原则上不得参加初赛。

3、市组委会负责统一组织全市作品评选、优秀作品推荐并上报工作。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市电教仪器站负责。

4、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城镇中小学生参赛初赛评审费为每人每件15元,复赛评审费为每人每件30元,农村中小学生可参赛但不得收费;教师项目评审费为每人每件100元。

五、奖励措施

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学生的竞赛成绩将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标志性成果享受有关政策。凡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二等奖以上的高中学生,将获高考保送资格;初中学生在中小学信息技术与创新实践活动中获“电脑作品评选项目”或“发明创新类项目”省级以上三等奖的,其结果作为普通重点高中招生的优录条件之一,市教育局给予奖金奖励;八年级、九年级学生初赛合格、并提交复赛作品的学生,凭初赛合格证在中考《信息技术技能》考核中予以免试。

六、有关文件查询、竞赛具体要求和表格下载请登陆湖北教育信息网www.e21.edu.cn或宜昌教育信息网www.yc.e21.cn或当阳教育网www.dye21.com.

联系人:市教育局教育科夏丰笙 18986806595,仪器站 李成勇18972017055

:

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小学电脑制作作品评选”暨“第四届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通知

2、省信息化发展关于印发“第十届中小学电脑制作作品评选”暨“第四届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活动指南的通知

 

 

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 中小学 信息技术  活动  通知                           

  当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2 月26日印发  

                            共印6

附件1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北省第十届

中小学电脑制作作品评选第四届中小学

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通知

 

鄂教基〔200931

 

各市、州、县、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根据中央电教馆关于“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及教育部等部委关于“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0年上述两项全国竞赛活动的准备工作,省教育厅决定举办湖北省“第十届湖北省中小学电脑制作作品评选”(以下简称“电脑制作活动”)暨“第四届湖北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以下简称“NOC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加“电脑制作活动”的对象为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含民办教育、特殊教育机构)在校学生;

参加“NOC活动”的对象为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教育、特殊教育机构)在校师生;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师生(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师范学校);各级各类教育网络中心、电教装备站等教育信息化工作机构和教育学会教育信息化分会、信息技术教育分会等学术机构的有关人员。

二、活动项目

(一)学生项目

学生活动包含初赛、复赛和现场决赛三个环节。

1、初赛项目

初赛为信息技术基础知识考核,采用网络在线测试方式进行。

2、复赛项目

1)“电脑制作活动”复赛项目包括电脑绘画、电子报刊、电脑动画(分二维、三维)、网页制作、艺术设计、程序设计;

2)“NOC活动”复赛包括网络竞赛项目:网络中文、网络英语(含敏特英语)、智能机器人竞赛;作品评审项目:主题网页、电脑动画、电脑漫画创作、手机DV竞赛。

3、现场决赛

通过复赛作品评审确定决赛入围选手名单,决赛按照项目分类,进行上机测试和作品演示答辩。

(二)教师项目

教师活动包含作品评审和现场决赛两个环节。

1、作品评审

分基础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职成教育四个组,内容包含教学实践评优(教学活动实录)、论文(含教育叙事)、课件(含ppt课件)、教育主题网站、网络教研团队。

2、现场决赛

通过作品评审确定决赛入围选手名单,决赛方式分别为说课(教学实践评优)、论文观点阐述及答辩、课件演示及答辩、网络教研课题。

三、活动组织

1、省教育厅成立由分管厅领导牵头,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的省活动组委会,活动由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承办,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承办单位。组委会负责统一组织全省作品评选、表彰,统一推荐优秀作品上报参加全国比赛。各市、州、县教育行政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活动协办组织机构,各地教育信息化管理机构承担具体工作,组织本地学生参加活动;

2、学生初赛由省活动组委会命题并对测试通过的学生颁发合格证;学生复赛作品及教师参评作品应通过县级、市级逐级评选,市、州按照名额分配择优推荐上报;师、生现场决赛由省活动组委会组织。

四、活动程序

1、学生初赛:200912月中旬至20102月底,以市(州)为单位组织初赛,初赛具体时间由省组委会统一协调、确定;

2、师、生作品及参赛信息报送:2010315前,以市州为单位上报复赛作品及网络竞赛名单,每个市州推荐名额分配为:学生“电脑制作”作品60件以内(其中小学、初中、高中各20件);“NOC活动”作品120件以内(其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各30件)、网络竞赛90人以内(每项目30人);教师作品260件以内(其中中小学160件、幼儿园100件),职业教育、特殊教育作品名额不限;

3、作品评审及网络竞赛组织:20103月底前,由省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组织网络竞赛项目在线竞赛,确定并公布入围全省现场决赛的选手名单;

4、现场决赛:20104月中旬,组织全省入围作品选手及网络竞赛项目优胜者进行现场决赛,并确定我省上报参加全国电脑制作活动、全国NOC活动的选手名单。

五、活动表彰

活动设置一、二、三等奖,原则上按照每个组别每个单项一等奖8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0名的比例设置奖项。特殊教育参赛作品评比奖项单设;

对活动中组织得力、综合效果好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对表现突出的个人颁发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奖;

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将学生的比赛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标志性成果或高中招生的优录条件,将老师的辅导成绩和获奖成绩作为职称评聘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全省优秀获奖作品将在湖北教育信息网(e21网站)展示,优秀论文将在《信息化教育通讯》网络杂志登载。

六、活动要求

12010年“第十一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将由湖北省教育厅和中央电教馆协同举办,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组织活动,按照要求制定计划、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活动有效落实,为我省承办全国竞赛活动打好基础,力争在全国决赛中取得好成绩;

2、活动收费按照鄂价费函[2009]10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贫困家庭学生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免费;

3、请各市、县活动组委会于129前将“市、州活动组委会信息表”提交给省活动组委会。具体实施环节按照省活动组委会下发的《活动指南》执行。

省活动组委会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洪山路2号省科教大厦B13层,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联系人:康庄、曾嵘;电话:027-87843915;电子邮箱:e21jiaoxue@gmail.com

文件查询及附件下载请登陆湖北省教育厅政务网站“最新政策”栏目( http://gov.e21.cn),或湖北教育信息网(e21网站)“教育信息化动态”栏目(http://xxdt.e21.cn)和 “竞赛活动”栏目(http://js.e21.cn)。

 

                   附件:市、州活动组委会信息表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2    

关于印发湖北省第十届中小学

电脑制作作品评选第四届中小学信息

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活动指南的通知

 

鄂教信函[2009]110

 

各市、州、县、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小学电脑制作作品评选”暨“第四届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通知》(鄂教基[2009]3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 现将省活动组委会制订的两项竞赛“活动指南”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及各级活动组委会认真研读“指南”,按照“指南”要求,积极组织本地中小学师生参赛,争取在全省及全国的竞赛(评选)活动中取得好成绩

文件查询及附件下载请登陆湖北教育信息网(e21网站)“教育信息化动态”栏目(http://xxdt.e21.cn),相关信息及活动进展查询请登陆省活动组委会专题网站e21“竞赛活动”相关栏目(http://js.e21.cn)。

 

附件:1学生竞赛活动指南

2教师竞赛活动指南

3市(州)学生初赛名单

4市(州)学生复赛清单

      5学生参赛作品登记表

      6市(州)教师参赛作品清单

      7教师参赛作品登记表

8市(州)评审专家推荐

 

 湖北省“中小学电脑制作作品评选”暨

          “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组委会

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

 

二OO九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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